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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金额为55.5万元,要求按照合同履行,请问这是否属于卖方违约

本人通过中介购买一处抵账房,在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金额为55.5万元,在签完合同后卖方称缴纳全款可优惠8%,买方称缴纳全款,并于次日电话通知中介让其通知卖方付全款,两日后付款时卖方反悔,称价格过低,要求按照合同履行,请问这是否属于卖方违约,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买方是否有胜诉的可能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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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c 热心网友

    双方先协商解决,不行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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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在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反悔的,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此时,买方可以按照下面的做法维权: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好谁不交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过,通常就是退回房款,然后再要求一些赔偿等。如果涉及定金,则是双倍退还。合约若涉及违约金,则以违约金为优先。其次,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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