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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户口,但租赁人外公已过世,只有租赁人没有户口,请问我一家三口是否就不能享受安置补偿。

我一家三口和母亲阿姨户口在一个门牌号,一本户口,但租赁人外公已过世,因内部一些纠纷没有更改。另外在隔壁还有一间小房子,当初是增配,只有租赁人没有户口,两本租赁是同一人外公,所以现在动迁,没有户口这间房安置,听说只能按照遗产,安置给外公直系亲属。我想请问我一家三口是否就不能享受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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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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