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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纠纷请问我所住房屋(产权属于本人)请问这种车位划分合不合理,望回复?

小区车位纠纷我想请问我所住房屋(产权属于本人)楼下的杂物间(本人有使用权,也一直在使用)门口的公共过道被物业增设了一个车位,供其他业主使用,该车为顶在了杂物间的门口,这对我使用杂物间造成了妨碍,请问这种车位划分合不合理,我该如何维权?情况紧急,望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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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热心网友

    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期限如下:1、约定期限:当事人可以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法定期限:未有约定的适用如下期限:(1)、预售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2)、现售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如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上述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实际损失可以确定的,据实计算;2、无约定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按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3、逾期超过一年,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所以,当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业主完全可以凭借法律武器请求立即办理房产证,并赔偿损失。提醒:切记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从开发商逾期办理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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