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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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宅基地的继承主要有四种情况出现,一个是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身份属于村里集体户口被继承人也愿意将宅基地给他,那么这个情况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基本都能够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第二种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不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是身份户口也在集体户口内,被继承人也愿意将宅基地给他用,那么根据国家的“一户一宅”的规定,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但是他自己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了。第三种就是指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不共同生活在一起,而且继承人户口也不再本村,那么继承人不具备继承宅基地资格。第四种就是小编看的这边文章的这种情况了,这种情况的争议最多。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那毋庸置疑是不具备继承权的。如果说有房屋,那么就比较复杂了,首先宅基地是无偿提供给本村村民的,儿子不符合这个特点不能继承,但是房屋就他父母建造的,他是符合遗产继承的特性的,所以现在的学者一般认为是儿子可以有偿的使用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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