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在中介签居间合同是我签的 房管局签买卖协议是我老婆签的 之前的居间合同还有效吗

在中介签居间合同是我签的 房管局签买卖协议是我老婆签的 之前的居间合同还有效吗

在中介签居间合同是我签的 房管局签买卖协议是我老婆签的 之前的居间合同还有效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a****3 热心网友

    在居间合同中只有居间人的居间行为达到了目的,委托人才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居间人的活动能否达到目的,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能否达成,有着不确定性,是不以居间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尽管居间人可能做了很多工作,但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仍然不能达成合同的情况是很多的,这就是居间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即付出了大量劳动,也支出了一定费用,但最终委托人与第三人还是没有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居间人没有权利要求委托人向其支付报酬。但为了公平起见,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而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电话费、交通费等,这也是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的体现。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