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福利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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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7 热心网友

    应该有胜诉的可能.首先,新出台的物权法对于不动产买卖是有明文规定的.不动产的买卖应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产权登记手续.甲乙的买卖合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合同虽然生效,但不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后果,如果双方约定以甲的名义购买的福利房,那么将来房屋产权证下来之后自然而然是甲的名字.如果甲单方面撕毁合同,那么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但违约规违约,可还是可以要求乙将房屋返还。另外,约定的违约金不能高于合同一方当事人实际遭受到损失(法律也又明确规定),因为目前我国的合同法对于违约金的解释不是对违约方的惩罚,而是赔偿对方的损失。所以对约违约金不能满天要价。希望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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