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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个政策类问题,07年我与老婆在常州共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常州开的账号,并且没有商贷),目前还未全部还清,——南京

咨询一个政策类问题,07年我与老婆在常州共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常州开的账号,并且没有商贷),目前还未全部还清,10年我已调往南京工作,已在南京新开了社保以及省级公积金账号并按月缴纳金额,问我如果在南京想买房并可使用省级公积金贷款情况下,算不算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会被省公积金中心认定是二套房?望解答,不甚感谢!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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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 热心网友

    公积金可以用2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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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c 热心网友

    再次购房,只能商贷,公积金一生最多用两次。在第一次还掉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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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 热心网友

    您好,按照您描述的情况,您再次购房原则上应该算是二套房,省级公积金可以查到您在常州贷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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