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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从小送人了,他还有权利继承爷爷的遗产吗?已结束

奶奶有四个孩子,父亲是老大,叔叔是老二。另外还有两个姑姑,叔叔在出生后交给了奶奶一个没有子女的同事收养,年代久远,据说是当时有一张协议,但也无从考证,没有什么手续,但叔叔户口,姓氏都落入养父母名下,并在其养父母死后继承了其房产,但长期以来叔叔和奶奶家一直走的很近,现在奶奶去世,爷爷健在,爷爷,两个姑姑都同意把房子留给父亲,但叔叔不同意,现在家里想办过户,把房子过到父亲名下,叔叔以对爷爷尽过扶养义务,按法律规定应当分得适当的遗产为由,要求父亲拿出一部分钱给他,否则就不在公证遗嘱上签字,不在办过户的时候签字,请问他有权利可主张吗,他的要求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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