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贷款 > 南京过户更名 > 我们所购房屋时分期付款,最后一期房款约定是在产权证办下来后给付。合同约定2008年5月8日交房,而开发商于200——南京

我们所购房屋时分期付款,最后一期房款约定是在产权证办下来后给付。合同约定2008年5月8日交房,而开发商于200——南京

我们所购房屋时分期付款,最后一期房款约定是在产权证办下来后给付。合同约定2008年5月8日交房,而开发商于2009年1月19日才交房使用。2011年12月25日房产商通知产权证已办,与2012年1月7日发出催款通知要求交余款领取产权证。请问王律师:我们是否可以对交房违约金和办证违约金进行索赔,产权证的办理时限应该是多少?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