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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年8月合同购一新房,2010年1月卖一旧房,2011年2月开发商将材料办齐办房产证。请问按2009年买——南京

我2009年8月合同购一新房,2010年1月卖一旧房,2011年2月开发商将材料办齐办房产证。请问按2009年买房政策:一年内买卖房屋是可以抵税的。请问我是否可以适用该政策?一年是签约时间?还是办证时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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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芳 热心网友

    您好,您不能享受一年内买卖房屋可以抵税的政策,一年的时间是以新房产的交税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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