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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区的业主,房子装修的时候,我向物业管理公司说明情况,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一个小区的业主,房子装修的时候,因为装修人员的机械和装修材料比较多,而买的房子是毛坯房,没有门。当时,我向物业管理公司说明情况,就要求晚上留下让我妹夫去看守财物,被管理公司的人员拒绝,说整个小区都有监控,很安全。然后每天到我房子里定时清场。结果造成几万元的机械和材料被盗。被盗后,管理公司人员以“影响不好”,阻止我报警,并且说等他们看看监控录像,再联系我。结果一拖就是两年。请问律师,管理公司这种行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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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1 热心网友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条的规定直接确定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的公约也明确承诺对业主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属于合同义务。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以及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另外即使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物业公司是否进行赔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双方签定的合约中,关于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执行的有没有执行,如果物业公司在合约中承诺应该有的服务没有做,或者做的没有达到标准,那么属于物业公司违约,物业公司应该进行赔偿。如果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约履行了它的服务,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失窃,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并不能一概而论,而要看具体情况,最关键的是要看物业有没有过错,是否尽到守卫、巡查的责任等。举例说,北京一小区围墙倒了两天,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砌起来,有业主家中被盗,起诉到法院后索赔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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