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签订了居间合同,但是卖家是两个各50%产权人,这个合同生效吗?能双倍返还我的定金吗?

签订了居间合同,但是卖家是两个各50%产权人,这个合同生效吗?能双倍返还我的定金吗?

我买房;签订了居间合同,但是卖家是两个各50%产权人,其中一个签了合同,有一个没有签协议,也没有提供委托书,我已经给中介5w元定金;目前卖家未签字的人不想卖了;想问:1、这个合同生效吗?2、已经签字的卖家要承担什么责任,能双倍返还我的定金吗?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r****6 热心网友

    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办理过户手续只属于买卖房产的一个程序,即转移所有权。王五的诉讼请求本身矛盾,因为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不能由一方独自完成。他以未办理过户手续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没有法律依据。至于王五迟延交付的问题,需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是否就此违约行为进行了约定,如果有约定,王五可依约定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张三迟延交付的期间很短,不构成解除合同的条件。王五可要求张三赔偿损失,也就是按照当地的房租标准支付租金即可。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