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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和我们多次想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动用维修基金,还有其他方法吗?

我们是三亚亚龙湾某小区业主,因小区是十年前建造的,每栋楼层走廊护栏都长绣断掉了,无法其到保护作用,对行人很危险,物业公司和我们多次想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因小区常驻人口太少,无法成立,但护栏不得不到维修的地步,我们没有方法,就找你询问,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动用维修基金,需要走什么方式才能动用,还有其他方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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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6 热心网友

    属已购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以下统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2.经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网上下载及复制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单位;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核手续;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属已购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居委会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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