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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也没什么办法,请问我可不可以去法院告卖房一方?谢谢(我有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您好,我2013年4月买了一户二手毛坯房子,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在过户前的所有水电煤气物业费等都由卖方承担,原房主未交清物业费,欠6000多,过完户后交房当天,中介和我及卖方去结算物业费,但由于是周末,收款员没上班,约定周一去交,结果卖方就再也不露面,打电话就说忙,下周去交,现在已经拖了3个月了,由于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把水电都断了,中介也没什么办法,请问我可不可以去法院告卖房一方?还有物业有没有权力断我水电??谢谢(我有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他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以及银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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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4 热心网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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