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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个农民,2007年在浦口区的润阳花园买了两套拆迁安置房,当时和开发商签的合同上注明房屋交付两年内办理——南京

您好,我是一个农民,2007年在浦口区的润阳花园买了两套拆迁安置房,当时和开发商签的合同上注明房屋交付两年内办理好房屋权证,如逾期不能办理按银行存款利率计算支付违约金。可是现在马上三年了,相关的证件也没办好。我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吗?这是怎么计算的。还有如果我想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相关权证退房可以吗?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吗?由于自己的文化水平的有限,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想请教一下相关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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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 热心网友

    你好,首先房产办理两证,只要是符合条件,办理的责任是在买房人,也就是说你是办理两证的直接责任人,开发商只是一个协助办理的责任,只要条件符合,你可以自己去办理两证。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如土地出让金未缴纳或是容积率超标的原因,则责任在开发商一方。不过你和开发商既然有办理两证的约定,且规定了违约责任,现在未能办理,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应该以总房款按银行同期利率赔偿。如果开发商不赔偿,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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