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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与我儿子今年从原籍湖南邵阳隆回迁入贵州贵阳花溪区,但现在我老家征收土地请问我老婆与儿子能不能分到补偿款?

你好,我老婆与我儿子今年从原籍湖南邵阳隆回迁入贵州贵阳花溪区,但现在我老家征收土地,请问我老婆与儿子能不能分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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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你的情况,虽然你的工资比对方高,但是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若是离婚的话,你们的财产应该协商,原则上可以分到共同财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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