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好!因在建的舟杭铁路,我村有部分山地被征用;可七月份下拔的山地果木、林木等附着补偿款发放给村民时依据又是什么?

好!因在建的舟杭铁路,我村有部分山地被征用;可七月份下拔的山地果木、林木等附着补偿款发放给村民时依据又是什么?

因在建的舟杭铁路,我村有部分山地被征用;可七月份下拔的山地果木、林木等附着补偿款发放给村民时,村里截留拔款的50%后按比例再发放给村民!前几天村民领取山地补偿款时,得知政府这次以每亩2.8万元的补偿下拔,可村里又截留每亩1.5万元,而仅仅以每亩1.3万元发放给村民;据查询到的嵊州市政府关于征收集体土地实施办法,嵊政(2014)69号文件规定,金庭镇的山地按三类标准给予补偿,每亩为2.8万元,文件第18条也明文规定,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用!以我被征用的山地面积补偿为例,我被征用的山地有约2.29亩;第一次拿到林木补偿款为1.3万元,同时被村截留了也是1.3万元;第二次拿到山地面积补偿款近3万元,但被村截留3.4万余元;若按这补偿就我一户被村截留款达4.7万余元!我也曾向金庭镇负责此工作的人反映了解,他的说法是下拔补偿款每亩2.8万元按附着物和山地面积二方面来算,那么,就按此方法算,我也应该获得补偿6.4万余元,而今总共才拿到补偿款4.3万元,也就被村截留去了2.1万余元!这村里截留的补偿款是不是合理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