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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市中心城区XX有三间四合院的平房,现在成都市XX把这列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我要求原地修缮改造房屋可行吗?

您好,我在成都市中心城区XX有三间四合院的平房,现在成都市XX把这列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发布了《锦江区耿家巷片区改造项目一标段模拟搬迁补偿安置方案》,要求以货币或置换让我搬迁,并说以后这里的老房子不会拆迁,因为旁边有一个200年的老祠堂,会修缮成旧民俗公园。我要求原地修缮改造房屋,对方不同意并说现在签字已经过95%,没签字的会走法院征收程序,到时候我的赔偿款会更少。请问法院征收合不合法,会真的赔偿得更少吗?我要求原地修缮改造房屋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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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6 热心网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您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对于补偿标准不满意或者认为征收行为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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