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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我于2007年11月在郊区购商品房一套,物业维修基金已经交纳,但契税未交。 现有两个问题: ——南京

户 我于2007年11月在郊区购商品房一套,物业维修基金已经交纳,但契税未交。 现有两个问题: 1、契税按什么标准交? 2、现因资金短缺,希望尽快将这套房处理掉,请问可否不办产权证和土地证,直接过户给买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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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您的契税还是按照原来的标准缴纳,也就是普通住宅2%的契税,高档住宅4%的契税。房屋买卖必须是两证齐全,两证不全不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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