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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村委会征收本组土地14.9庙,在征地协议上写明附属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本组村民施工请问XX府?

2011年村委会征收本组土地14.9庙,在征地协议上写明附属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本组村民施工。但村委会在本组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给了XX府用作异地搬迁工程。现在附属工程XX府指定外地人来承包施工,本组封民强烈反对,请问XX府,和封委会足否合理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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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师 热心网友

    你好,村委会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建议采取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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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0 热心网友

    你好,当地村委会的行为违反法律及合同的规定,你们有权通过诉讼要求返还土地。我们可以帮你们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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