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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亲戚(本村村民)2011年从村委会以土地流转的形式付费买了17亩耕地办理了《土地经营权证》(经营证上使用期限2028 ….

请问我家亲戚(本村村民)2011年从村委会以土地流转的形式付费买了17亩耕地办理了《土地经营权证》(经营证上使用期限2028年,因为这个地方所有土地都是2028年到期)并和村委会签有永久使用合同(这17亩地是原来别人也是本村村民承包后卖给外地人后村委收回的地)现土地确权村委会不给咱确权,说国家規定必须确给最初的承包人,这合法吗?我们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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