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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房子是2006年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上的面积是107.52,现在我接到开发商的通知要开始办证了,但是要——南京

你好:我的房子是2006年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上的面积是107.52,现在我接到开发商的通知要开始办证了,但是要补面积的差额,说是办证下来后面积是112多,请问,这个面积的差额开发商有理由收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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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根据相关政策,(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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