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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办离婚,婚前有套房写的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改成我父母的名字,请问这个算过户还是算更名?该怎么——无锡

我和妻子办离婚,婚前有套房写的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改成我父母的名字,请问这个算过户还是算更名?该怎么操作?需要哪些证件和费用?另外,这套房名下的贷款如果改了名字后该谁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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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更名一般指房产证尚未办理前通过与开发商协商修改购房合同上的姓名,而您这种情况应该为过户;若目前该套房为您和妻子共有,且妻子同意过户,则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改名,程序如下: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交纳契税(3%)。3.办理公证手续(去公证处需要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赠与书,房产证,且赠与双方都需要到场,缴纳2%的公证费,交易手续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6元,登记费80元,并需要缴纳契税)。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需提交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过户双方均需在场)。贷款需要按照家庭内协商的结果重新办理,当事人可以凭保来理财出具的《保证函》先向银行借出《结清贷款证明》,然后同时办理房屋涂销抵押手续和更名手续(需双方签字),最后再按剩余贷款金额与银行重新办理按揭手续及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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