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交易过户 > 上海过户流程 > 父亲婚前一套单位宿舍,离婚后再婚,加上继母名字,继母对我不好,父亲就去公证处公证继母放弃房屋产权两年后父亲买卖过户给我的 ….

父亲婚前一套单位宿舍,离婚后再婚,加上继母名字,继母对我不好,父亲就去公证处公证继母放弃房屋产权两年后父亲买卖过户给我的 ….

父亲婚前一套单位宿舍,离婚后再婚,加上继母名字,继母对我不好,父亲就去公证处公证继母放弃房屋产权,公证书在家,后来拆迁分了一套大点的安置房,拿新房卡需要继母签字,她威胁我给她钱一笔钱才肯签字,我给了,现在新房卡只有父亲一个人名字,安置房要满五年才能买卖过户,两年后父亲买卖过户给我的时候还需要继母到场签字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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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成 经纪人

    安置房是婚姻期间分配的,后期办理房产证要在房管局,继母签弃权,办理单独所有的产证,就可以一个人过户给你了,现在父母的房子给子女走继承,赠与就可以,手续费少,五年后在交易就没有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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