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其他 > 广州法律纠纷 > 我承包村里的100亩地,2046年到期现在修路占了4.7亩,上级给村里每亩补偿41000元村里除给我地上附着物外我还能得 ….

我承包村里的100亩地,2046年到期现在修路占了4.7亩,上级给村里每亩补偿41000元村里除给我地上附着物外我还能得 ….

我承包村里的100亩地,2046年到期现在修路占了4.7亩,上级给村里每亩补偿41000元,村里除给我地上附着物外我还能得到什么?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你好,北京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一般而言,在发生土地征收时会产生以下三种费用:一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二是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三是土地补偿费。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