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买房 > 南京新房 > 我去年十月买的期房,购房合同已在浦口区房产局备案过了.请问我在月1日实行《房屋登记办法》后还需要再去登记吗?——南京

我去年十月买的期房,购房合同已在浦口区房产局备案过了.请问我在月1日实行《房屋登记办法》后还需要再去登记吗?——南京

我去年十月买的期房,购房合同已在浦口区房产局备案过了.请问我在月1日实行《房屋登记办法》后还需要再去登记吗?可以等到交房时候办产权证的时候再登记吗? 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w****5 热心网友

    对购买期房的业主可以凭借合同去预登记,防止一房多卖。你也可以等到交房时再去办理,那就是正式登记。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