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买房 > 南京房价行情 >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主在合同里面加了: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 十 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十万元的,甲方有——南京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主在合同里面加了: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 十 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十万元的,甲方有——南京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主在合同里面加了: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 十 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十万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 两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 十 的违约金。 定金不退我是知道的,但是这个10%违约金与法有据么?现在我有证据表明是甲方欺诈(有人证及物证公证书),那么我还要赔付违约金及定金么?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违约金支付是根据你们签署的合同中规定的比例而定,如果你能确实能证明违约是房主责任,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帮你申诉。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