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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底付用公积金付首付购入新房登记的是他爸爸的名字,房贷是我一直在付。2009年我们离婚,协议上是注明那套——南京

2006年底付用公积金付首付购入新房登记的是他爸爸的名字,房贷是我一直在付。2009年我们离婚,协议上是注明那套他父亲名字的房子归我所有,另外一套婚后购买的房子给他(房子是我们共有)。现在我还贷款有4年了,我想问下: 1:男方父母不同意过户给我怎么办? 2:我应该用什么证明每次是我还的贷款? 3:还在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过户怎么办? 4:可以直接向建行申请债权人的转换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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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既然你们已经形成了有法律效率的协议,您可以按照相关协议来执行,如果遇到困难可以诉诸法律途径。至于还款的证明您可以向银行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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