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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土地所有权问题?哪个清楚介绍下呗。本人在线等。谢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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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土地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补充:房屋所有权的内容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1)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由于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2)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使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应该符合下列条件: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收益权。指房屋所有人有使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4)处分权。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通常说来,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应该同时包括上述四项权利。不过,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有时会脱离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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