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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位了解买房定金不退合法吗?需要关注哪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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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0 热心网友

    购房者在看中一套房子后首先要签认购书,并支付一笔预付款项。提醒购买者此时要明确所交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由于二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而“定金”则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即“因买受人的原因引起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退,因出卖人的原因引起无法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不过,定金罚则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开发企业应该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方可以收取买房人的定金。律师认为,所谓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证件,也就是说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简言之,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方可以对外公开发售,方可以收取买受人的定金。由此看来作为购买者,还应先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证件,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合法销售证件的条件下,开发商假如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购房者随时可以选取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购房者的约束力较小。而且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客户的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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