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当事人一家在一市郊区坐落于不同一地点的两处自建集体房屋、7年前(婚前)因政府规划建设、其中一处房屋被拆迁同时仅本人及老人 ….

当事人一家在一市郊区坐落于不同一地点的两处自建集体房屋、7年前(婚前)因政府规划建设、其中一处房屋被拆迁同时仅本人及老人 ….

当事人一家在一市郊区坐落于不同一地点的两处自建集体房屋、7年前(婚前)因政府规划建设、其中一处房屋被拆迁同时仅本人及老人成员被安置、且户口由农转为非农至今7年期间(已婚有妻及2娃)、另外一处房屋又面临政府规划拆迁、被告知妻子和孩子不能被安置、拆迁人员的理由是当事人已经被安置过、拿政策文件压!(妻子和孩子的户口为集体户口)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k****7 热心网友

    你好,北京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第一种方式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这种情形下,拆迁方免费提供宅基地并办理相关手续,所补偿的现金足以让被拆迁人在新的宅基地上建造原有面积大小的房屋即算合理。第二种方式提供安置房安置,在这种安置方式下,在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区位相当的前提下,一平方被拆迁房屋至少可以置换一平米安置房即算合理。第三种方式是货币补偿。在这种补偿方式下,补偿给被拆迁人的现金,足以让当事人在就近区域购买相同面积的商品房即算合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