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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房合同面积是124点多,开发商要我补缴两万多怎么办?我记得购房合同上有(实际面积以政府单位测量为准)

我购房合同面积是124点多,现在通知我交房面积是131点多,相差7.67平方,房价是3058平方,开发商要我补缴两万多怎么办?我记得购房合同上有(实际面积以政府单位测量为准)字样。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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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就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催告开发商,经催告3个月后仍未能交付的,购房者可以单方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购房者没有催告,那么自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一年内没能交房,购房者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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