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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满5年唯一,想卖要交什么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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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南京经济适用房主要交易税费,分为卖方和买方。 卖方:(1)缴纳政府差价收益金: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取得的经济适用房和低收入申购来的经济适用房都需要缴纳政府差价收益金。差价收益金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转让核定的契税计税额-(原购房缴纳契税计税金额+原契税实缴额)】×50%。(2)不缴纳政府差价收益金:征地拆迁补偿取得的经适房不需要缴纳政府差价收益金;家庭共同申购人和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不需要缴纳政府差价收益金。(包括国有土地拆迁和低收入申请取得)。 以上是否需要缴纳政府差价收益金会在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上市确认书上注明。如需要缴纳政府差价收益金,收益金部分必须在市房改办一楼大厅1号窗口拿上市确认书当天缴纳!(上市确认书的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40天) 买方:1.增值税和印花税:与正常二手房交易一样,满2年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发票满五年是确认能否上市交易,有无增值税则以证载日期(低收入申请取得)和拆迁协议的时间为准。不满2年的,则需要缴纳房屋核定总价5.5%的增值税和0.05%的印花税。(低收入申请的经济适用房证载时间不满5年)。2.个税:符合“满五年唯一”的条件,可以免征个税。3. 契税:首套房90㎡及以下1%契税,首套房90㎡以上交1.5%契税,二套房90㎡及以下是1%契税,二套房90㎡以上是2%契税。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南京经济适用房的最新买卖政策:一是住满五年后可以上市交易,南京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时间以购房发票为准),但是需要房改办出具的“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确认书”才能交易。二是房屋所有人应有第二套住房,除上市房屋外,上市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有第二套家庭人均满17平方产权住房。 祝您一切顺利,感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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