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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是开发商投资的建设配套设施,成本应该也计入了房价出售给业主,业委会可告开发商返还人防车库管理权和收益权吗?

人防是国家的,前期是开发商投资的建设配套设施,早在2007年开发商建设房屋完成后己把大部分商品房出售给了业主,人防也作为地下车库配套有偿给业主停放车辆。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发现巨额的停车费一直由开发商收走,物业公司只收一小部分的服务费。为此,人防车库的原投资人是开发商,但开发商把房产己出售给了全体业主,人防车库也是利用商品房的地基而建的,成本应该也计入了房价出售给业主,因此,业委会可告开发商返还人防车库管理权和收益权吗?请详细的专业律师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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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环买卖中的合同效力 房屋连环买卖中,前一手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后一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院应当根据后一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予以认定。但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权利,应当依据《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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