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5年买的房子,小区业主的维修基金只有一半交到建设局,还有一半被开发商卷走了。现在我们该怎么维权?
我05年买的房子,底层柴棚间地基下沉 墙体大面积裂痕,都可以放好几块砖头了,楼上各业主家里均有大小不等裂痕。现在开发商法人以过世,公司已注销。小区业主的维修基金只有一半交到建设局,还有一半被开发商卷走了。现在我们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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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销商品住宅应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并按规定筹集: (1)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2)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3)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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