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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幼儿园工作两年半,现园方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不愿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我在幼儿园工作两年半,现园方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不愿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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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热心网友

    未签订劳动合同会有如下后果:   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就是后续补签了劳动合同也不能免除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未签劳动合同出具劳动纠纷通常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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