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租房以前是别人租的 现在他不要了但是他装修过了 因为是住建局和我签房屋租赁合同 公租房了
你好 现在本人申请了一套公租房 这个公租房以前是别人租的 但没有住过 现在他不要了但是他装修过了 装修费大概5万元 现在我申请新的没有了 可以把这个房子租给我 合同是我的名字 但我要给原租方5万装修费 这房子就和他没关系了 听说公租房5年以后自己可以买下来 我也准备明年结婚 他装修好了也没有住 请问这样可以吗 我要不要和他写什么东西 因为是住建局和我签房屋租赁合同 和他没关系了 说明一下 原租人 是个县领导本来是给他妈妈住的 现在害怕查 所以不要了 但我要不要这个房子 就没有 公租房了 好多人都申请不上 请律师解答一下 这个到底划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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