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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申请到了一套廉租房子(一套一的)有共同居住的权利吗?我母亲有继续享受廉租房的居住政策吗?

我父亲是成都的,现在申请到了一套廉租房子(一套一的),但是我母亲不是成都的(资阳的),问题一:有共同居住的权利吗? 问题二:如果我父亲百年死了, 我母亲有继续享受廉租房的居住政策吗? 谢谢大家,知道的一定告诉我一下 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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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 热心网友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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