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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10月19日交了2万元的定金用于购买南京江宁王子公馆折后91万的房子。在买房时和售楼经理告知由于本人首付款需等待本人的另一处卖房的贷款钱到位才能支付,当时售楼经理也告诉我虽然认购书上约定10月

你好我在10月19日交了2万元的定金用于购买南京江宁王子公馆折后91万的房子。在买房时和售楼经理告知由于本人首付款需等待本人的另一处卖房的贷款钱到位才能支付,当时售楼经理也告诉我虽然认购书上约定10月28日为签合同日期,但是可以拖到11月19日,如果单是仍不能付可以按总房款支付利息。说只有几千万。但是今天去签订是告知要如果11月19日不能按时付款,则需每月付近1万4的违约金。还告诉我如何从10月28起不签合同则一个星期内会请律师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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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4 热心网友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买房都选择按揭贷款购房的方式,即支付一部分购房首付款,剩余的部分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 1:可以先办理抵押贷款,或其他类贷款。然后将贷款拿到的钱作为首付再去贷款。但是这是两份合同,不能是一份。也就是说,先用其他方式贷款,把钱拿到手。然后再去房贷。 2:首付必须在申请贷款前要实际付款就是付现金,至于首付款的来源是贷款,借款还是自己的钱都无所谓,但首付款是不可以用所购房贷款的。你可以用其他有形资产去贷款,这样就可以交首付,剩下的可按贷款形式月供。这样就是两份合同了,但是这样你要面临按揭和首付的贷款,会使你的生活压力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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