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卖房 > 重庆业主风险 > 现在楼上业主认为是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可以申请当地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测,如有相关费用,楼上业务也不处理,我应该找谁赔偿处理?

现在楼上业主认为是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可以申请当地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测,如有相关费用,楼上业务也不处理,我应该找谁赔偿处理?

我家是新房,正在装修过程中,现发现房屋卫生间发生渗水现象,并及时与楼上的业主进行联系处理,据楼上业主说他重新又做了一遍防水(楼上已装修好),但是渗水的现象仍然没有解决,我家和楼上的业务一同去找物业和开发商处理,刚开始开发商现场看过以后,同意处理,但是到了第二天开发商又翻脸了,认为是楼上业务装修的原因导致,他们不愿意负责维修,现在楼上业主认为是房屋质量问题,双方都在推诿,都不愿意处理。请问:1、我是否可以申请当地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测,确定渗水原因,如有相关费用,应该由谁支出;2、如官方不愿介入,开发商不承认,楼上业务也不处理,日后我家再出现漏水导致财产损失,我应该找谁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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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5 热心网友

    业主合理、合法的维权方式 (一)行政途径 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对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二)法律途径 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违约中的“约”指购房的买卖合同、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侵权中的“权”包括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业主享受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居住环境的权利、公民的消费权益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出现这类纠纷时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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