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其他 > 重庆法律纠纷 > 购房合同,如今购房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按合同约定,打官司的多少费用,开发商最多能赔偿多少?

购房合同,如今购房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按合同约定,打官司的多少费用,开发商最多能赔偿多少?

本人一次性缴纳40多元购买一间门面房,开发商给了正式的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如今购房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按合同约定,现已延迟交房3个月了,可新新的房子却被建筑商居住,理由是建筑商与开发商有经济纠纷,多次要求交房,可开发商说停两天,每次要房开发商的回答都是说快了,快了。一直拖到现在,如今我想起诉,请问:这样的官司能打赢吗?打官司的多少费用,可以起诉建筑商吗?如果我不想要房子想要钱,开发商最多能赔偿多少?谢谢律师。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i****3 热心网友

    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