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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未按时交工,合同上只是写的不按时完工超期一天赔偿50元,想咨询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装修公司未按时交工,而且施工过程中经常停工,与装修公司多次交涉也没有结果,目前还在装修中,已经逾期两个月了,合同上只是写的不按时完工超期一天赔偿50元,想咨询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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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5 热心网友

    单位解雇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装修不属于单位正常解雇理由,应该按补偿金2倍赔偿,也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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