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在婚后购了一套小产权房,无房产证,是再婚后的妻子和我共同偿还,重新购的经济适用房怎样分割?
我和前妻在婚后购了一套小产权房,无房产证,离婚时补偿前妻后我要了房子,我将房赠与了女儿,但该房有债务,是再婚后的妻子和我共同偿还,为孩子的从长远考虑,随后我卖掉了那套房子用该款重新购了单位的经济适用房,有按揭款,再婚的妻子继续同我还按揭,可如今面临再次离婚,重新购的经济适用房怎样分割?请各位好心的律师告诉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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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共同财产,在产权未办下来的情况下,法官不能对此房的权属作出判决,只能判决由谁暂时居住和使用。如果你现在诉讼离婚,更大的可能性是法官不作处理,而是待房产证办下来后你们再起诉分割。 从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来说,房子判给你居住使用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为房子毕竟是你学校的福利房。但也有可能照顾女方判决给女方居住使用。建议找出婚前交订金的证据。 你所说的房子判给一方的对另一方的补偿,一般是双方协商,通常不会到评估那一步。 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虽然法律上简单,但涉及具体的司法实践,非一两句话能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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