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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名下有一块土地(工业用地)在成立公司时,我方想用土地作为抵押入股新的合资公司,有什么风险

我司名下有一块土地(工业用地),想与别的公司合作经营,在成立公司时,我方想用土地作为抵押入股新的合资公司,这样是否可行,具体怎么操作,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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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3 热心网友

    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放弃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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