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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房地面上建房》后来被邻村一村民以三万块买了这个地皮建房,实际是三万买了宅基地!我能通过什么方法要回属于我的这份权益?

2005年时,我爸把家里老房房产证上交,以我的名义批了块宅基地,《即把老房拆了,在老房地面上建房》后来被邻村一村民以三万块买了这个地皮建房,房屋建好后,由于不能过户,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然后就做了个公正,说是花十三万买了这个房屋,实际是三万买了宅基地!现在我村面临拆迁,现政策是没房产可以享有120平米的空补,但由于别人己用我的名字登记了,变成了现在我有房产了,国家空补没了,但那房屋也征收了,他也不愿意补偿我这份钱了,我能通过什么方法要回属于我的这份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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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6 热心网友

    拆迁补偿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还要区分情况,更要看到房子的风险。   虽然市场上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可以取得产权证,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看到其低廉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它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政府政策的约束。   一般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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