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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是广州某一房地产代理公司的职员,本月初即4月5日因公司拖欠佣金不给愤愤离职的,请问这种情况我申请劳动仲裁能顺利足额拿回公司拖欠我的一手佣金吗?

各位律师好!我之前是广州某一房地产代理公司的职员,本月初即4月5日因公司拖欠佣金不给愤愤离职的,在职期间本人成交的一手楼盘有十几套,但至今公司以开发商未结佣给公司为由而拖欠6万多一手佣金迟迟未给!甚至去年7月份成交的楼盘佣金至今都拖欠未发!公司每月15日发放工资直接打到卡上,从来不出具工资条,但有短信通知。我有保留每一笔成交的成交报告及客户联系资料复印件。现在因家中有事急需要钱!请问这种情况我申请劳动仲裁能顺利足额拿回公司拖欠我的一手佣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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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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