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买房 > 南京买房风险 > 请问下,根据新婚姻法解释三,如果一方父母出资给夫妻两人购房,房产证写的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名字,那么离婚的时候是一方财产还是两方的财产?——南京

请问下,根据新婚姻法解释三,如果一方父母出资给夫妻两人购房,房产证写的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名字,那么离婚的时候是一方财产还是两方的财产?——南京

请问下,根据新婚姻法解释三,如果一方父母出资给夫妻两人购房,房产证写的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名字,那么离婚的时候是一方财产还是两方的财产?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中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必须满足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一条件,否则仍属于共同财产。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