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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给他所有的房租及中介费,当时签的租房合同他给了我。我们现在解除合同了吗?他属于非法侵占吗?

我与租房人签一年合同,他住20天时,因家中急需资金需要卖房。我退给他所有的房租及中介费,还有违约金。当时签的租房合同他给了我。可他现在就是不走,我该怎么办?我们现在解除合同了吗?他属于非法侵占吗?我可以报警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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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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