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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建筑专业毕业后 于13年6月 到两江公园某建筑分公司实习经历了该公司所规定的 学员期 见习期 实习期 至今9月有余老板解释为 

学生建筑专业毕业后 于13年6月 到两江公园某建筑分公司实习经历了该公司所规定的 学员期 见习期 实习期 至今9月有余老板解释为 财务个人过失原因导致至今未能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只恨法律意识淡薄 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请问该公司的行为合法合理么?我应当如何应对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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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热心网友

    实习期不需要签劳动合同。 只有学徒、实习期满,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 此外,实习期间是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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