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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纠纷事件:房屋拆迁(动迁房征收房这一点具体不详)我想询问一点就是房屋动迁征收的具体流程

关系:父子(非血缘)纠纷事件:房屋拆迁(动迁房征收房这一点具体不详)现在面临拆迁:属于上海老式房子,户口本上只有两人户口1 首先我想询问一点就是房屋动迁征收的具体流程,主要是我不知道是否是房主一个人签字就可以拿走所有的动迁款?2 动迁款是否必须户口本上的所有人员签字之后才可以发配得到动迁款 3 如果是房主一个人同意的话 在什么条件下不用户口本内人员签字便可得到动迁款4 发生纠纷无法调节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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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8 热心网友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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